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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职称评审推荐暨教职员职称首次聘任结果公示

来源:办公室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2-06-27


根据《广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(粤人社规〔2020〕52号)、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和《一职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暨教职员职称首次聘任方案》(试行)(以下简称《聘任方案》)的规定,6月24日及6月27日下午,学校召开了职称推荐委员会会议,对申报中级、高级职称人员的资格、条件进行审核。

经委员会审核,同意推荐以下人员聘任中级岗位,以下人员在取得相关职称证后,将聘任到中级岗位,如未取得相关职称证书不予聘任,其空出的岗位职数不予递补,人员名单如下:蔡达普、陈铭仪、段苏月、何龙、黄彬、林丽璇、罗梓宁、彭韵芳、杨晓辉、袁姝田、张路秀、张利锋、周龙彪。

同意推荐以下人员聘任高级岗位,以下人员在取得相关职称证后,将聘任到高级岗位,如未取得相关职称证书不予聘任,其空出的岗位职数不予递补,人员名单如下:陈川川、陈振龙、邓冬冬、范顺俊、郝涤凡、康玉敏、赖志杰、李红梅、李适、刘明、刘瑞琪、刘玉奇、罗志刚、邱燕群、任斌、石会鹏、王菲、王宏飞、王璐璐、王中龙、吴培娟、吴子逸、肖婕婷、徐慧洁、杨文彬、张丹清、张梦菲、张敏、张小红、周珍。

此外,参评人员沈茂华、赵海伟、高安邦、王婷、刘智阳已聘任至高级职称,以上老师申报高级以下职称的量化考核分数仅为参考,不做排名,不占职数;罗志华为管理岗位,不占职数,若后续查核以上申报人个人条件无法达到评审标准,评审委员会可行使评审权不予推荐。

公示期:2022年6月27日—7月1日(五个工作日)

如参评人员对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实名制填表申诉的方式查核个人评分情况。个人完成申诉表的填写后,由办公室提交评委会审核,评委会成员再次复核后告知结果。

联系人:办公室张妍

监督电话:2651388(校纪委)、8593610(办公室)

 

2022年6月27日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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